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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剑波-对于维权的支持与看法

我提一个问题,我们的职工代表选举程序合法吗?职工代表又依法负责履职了吗?

职工代表是不是要由职工选举?公司分块口召开职工大会选举职工代表,每个块口叁会人数是多少,投票情况又如何?我们都在五湖四海打工谋生计,不可能都回公司叁会投票,但是选举过程和选举结果可以公布吗?公司领导下到各块口叁加选举,重复到各块口行使选举权,上班人员十人有八人当选代表,这些都合理合法吗?

其次,就是职工代表是否依法依规负责履职的问题。职工代表是职工选举出来的,每次叁加会议投票表决都是代表了其他职工行使权力。请问各位代表,你们在投票之前,是否征求过哪些职工的意见?你们在代表其他职工行使了权力,形成了决议之后,又是否向哪些职工传达了会议精神呢?

在今天凌晨的聊天信息里,我了解到王志刚同志是王凌云同志的亲哥。王志刚同志昨天深夜才进群,不了解我们现在的股东群在维什么权,为什么要维权。这样说来,王凌云同志作为职工代表和宏达公司的块口负责人,在公司叁加会议后回到宏达,肯定没有向相应职工传达会议精神,因为她亲哥都不知情啊!她还会向哪些职工去作传达呢?不过我羡慕王凌云同志有一位好哥哥,妹妹开会回来都不向同样是职工的哥哥传达会议精神,哥哥也还要据理力争,说妹妹的职代是合理合法选上去的,容不得别人质疑,佩服!

同志们,我这样说话,并非要抵毁王凌云等各代表或哪位股东群里的职工(我们还是职工吗?我都不会用词了[发怒]),我是要说明,以前产生的代表确实没有代表性,也没有认真履行代表的权力和义务!

在九六年底,我也当过一次总公司的职工代表。但是我这个职工代表是怎样选出来的,任期是什么时候开始到什么时候结束,我始终没搞清楚,就是到总公司参加了一次职代会议。

我叁加的那次职代会是干嘛的呢?当年又是怎样开的呢?我向大家做个简短报告:其实那次职代会很重要,就是关于木材公司主动放弃归口收构政策,彻底解散职工自谋生路,公司彻底调整经营的会议。这么重要的、关系到木材公司生死存亡的会议,当时的县委蒋佳生(名字可能没写对)书记亲临会场的会议,当时的职工代表没有一个人引起重视!后来在投票表决时,因为叁会人数不够,邓主席给每位代表发放三到四份投票表决表,还笑称请大家帮个忙,让大会程序合法。当时还有好几位代表和邓主席开玩笑,晚上要邓主席请客吃饭,否则我们就不帮忙。关系到木材公司经营走向生死存亡的职代会,就在这么轻松嘻笑的氛围中合法表决通过了!

转眼二十多年过去了,我每当回想起那次当代表的经历,就深感惭愧和无知,对自己充满痛恨!

同志们,现在我们的公司从性质上都发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切都化作了云烟,现在我们赖已依存的尽剩的一点点资产,我们还能作贱它吗?我们还能不拚命保护吗?

为什么会造成现在的局面?我认为不能抽象的责怪哪位领导或哪位职代。我们主要吃亏在公司从破产开始到现在一直没有建立适当可行、公开透明的制度!

所以我大声疾呼:这次维权的最终目的,一定是依法依规建立健全股份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重新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和成员,再来进行其他各项工作。

至于现在的职工代表,如果他们恋权不舍,那就上他继续在安林公司当职代吧,反正我们都是股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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