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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登移-谈对安森公司的看法


关于公司目前的现状及管理。姑且不论是谁在领导岗位上;也不说维权正不正常、合不合理、合不合法、该不该维、股东们支不支持;暂不是在群里讨论与争辩的问题,关键是我们如何去理智的分析、客观的评估,发现根源的所在,作出公正的评价。

我们作为一个股东,扪心自问,自己的资产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已消失,被变卖,股东代表也好,(职工代表也罢)仅仅只是一个摆设与挡箭牌而已。有何权益而言?请问有那位代表在今年国土资源局115日公示,到1125日把梅城土地出让正式挂牌与宏大公司的设备以30万元处置;湾竹塘二期开发的,现尚品宾馆的停车坪每年以0元租金出租,拱手相送。有谁知晓?又有谁去开了会?又有谁去举手履行了自己的权益表决过?没有!谈何知情权和表决权!

耽心不能正常退休,有紧迫感不错,我们就必须保住现仅有的,让我们自己能赖以养老的资产,否则谈什么退休?谈什么保证退休?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公司资产经法院裁定,是来安置下岗职工的。毫无疑问的所有门面租金及其它收入首先必须保障和满足在职职工的社保和医保的缴纳!这是硬道理!谁也无法改变!只是若干年后在职的少了,交完社保和医保后剩除部分可适当考虑分红。

另外,下岗单位,看家护院,没正常经营业务,而公司还按原国有企业老一套,安排10人上班,这么多年了是不是负债看守养闲。还没有紧迫感,还不精简人员,合并科室,数兼多职的意识。我简单算一下,超员5人,平均每年每人包括其费用最低按6万元,就是30万元的纯利,用它就能交几十个人一年的社保和医保。

再其次我们明明是国有企业的全民职工,确医保是居民医保,而不是职工医保,这是为什么?是人为还是政策呢?

综以上所述:召开股东大会,产生新的董事会,确定公司章程,履行股东权力,势在必行!我认为到现在为止,可以肯定的说合理合法维护股东的权益是正义的!维权小组人员,为绝大多数股东权益,忘我工作,不顾一切阻力,负重前行,辛苦了!衷心希望通过你们的努力,一定能交股东们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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